税务局通知:自2018年11月起,各预扣税客户当月不再受理预扣税申报!每个人都在被扣压的同一个月申报。现在不允许他们申报那我们该怎么办
最新税法
取消每月预扣税申报
第14条扣缴义务人应于下个月15日内按月或按月向国库缴纳扣缴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我相信近几个月来,每个人都因同一个月的预扣税而被烧毁。注意:正式通知就要来了!!
广东、厦门、北京先后颁布了规范和调整个人预扣税申报,对11、12月份的月度纳税进行了调整。
正确的顺序是:9月工资-9月支付-10月支付-11月申报。
许多上半年发放工资的单位,在同一月份被错误地宣布为预提税,虽然不符合税法的原则,但没有造成其他损失,所以是错误的。
税务局最新的通知是,自11月起,同一月份的扣缴申报将不再受理。
广东省税务局近期通知:
11月6日,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扣缴客户弹出广东省税务局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自收入缴纳月底起调整为15日。扣缴义务人不再接受同一个月的扣缴期限的月度申报。具体而言,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局
2018年11月6日
公告中明确指出,企业今后将不再接受同一月份的申报。
过去,许多企业在月初发放工资,并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对新发放的工资立即申报相应的税款。虽然这不是最正确的申报时间,但制度是允许的,所以一直存在争议。现在已经正式表明,不能在同一个月内作出声明。
除广东发布公告外,厦门、北京、河北、浙江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Latest Notice of Xiamen Tax Bureau (excerpt of the original notice)
一、规范性目标
在当月报告期内办理当月税款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当月扣缴义务人),是本次需要规范的扣缴义务人。
例如,如果某个单位在2018年10月扣缴税款,并打算在11月扣缴税款,则需要对其进行监管。
二。政策基础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工资支付之日起15个月内申报扣缴义务人。
例如,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支付工资的,应于11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在填写扣缴申报表时,税款的纳税期限应为10月。
因此,同月申请预扣税申报的扣缴义务人提前办理预扣税申报,2019年1月1日,在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和特别附加扣除税制时,如果单位仍采用上述提前申报的做法,将对个人所得税数据采集和业务实现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尽快进行监管。
北京税务调整扣除申报时间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如企业于2018年10月向职工支付工资,并在实际缴纳的当月扣除个人所得税。工资,应在11月,即2018年10月,作出预扣税申报并支付。
贵单位上期未按前款规定办理,且当月有个人所得税扣缴的,应按下列方式调整当月的扣缴申报和纳税情况:
1。对于2018年1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已于2018年11月(税款所属月份为2018年11月)进行扣缴申报和缴纳。2018年12月不作扣缴申报和缴纳,不作零申报;2018年12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作扣缴申报和缴纳。
2.第2条。2018年1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018年11月未扣缴,计划于2018年11月申报,暂不申报扣缴,不得申报零。付款和付款将于2018年12月进行。
2018年11月10日,我局将关闭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预扣客户功能,选择人工缴纳税款的月份。也就是说,11月征收期不能再选择2018年11月应缴纳税款的月份,12月征收期不能再选择2018年12月应缴纳税款的月份。
上述预扣申报时间调整对购房、购车、整体结算税务审计的影响,我们将根据实际预扣申报情况进行审批。Please explain the work to your employees.For example, if the taxpayer fails to pay the tax in December 2018 in the first case, we will confirm the taxpayer's tax payment in January 2019; if the taxpayer fails to pay the tax in November 2018, we will confirm the taxpayer's tax payment in December 2018.
感谢您对北京市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或致电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6日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扣缴申报时间的通知
浙江税收关于税收所有月问题的小贴士
个人税将于十一月到期。
Dec declaration!
然后问题就出现了:如果在税务局通知前的同一个月,甚至11月,申报了税款,我们该怎么办
厦门市税务局提出了一些建议:
扣缴义务人在同一个月内提出扣缴申报的,应当区别下列情形进行申报调整:
本月(2018年11月申报期)11月尚未完成扣缴税款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申报单有效的前提下,应停止办理11月的扣缴税款申报,并于2018年12月1日至15日正常办理11月的扣缴税款申报。10月份的培训已经准确完成。
本月11月(2018年11月申报期)完成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以10月、11月的扣缴申报准确为前提,在2018年12月的扣缴申报期内,停止2018年12月的扣缴申报。伊利填写完毕(申报的扣缴申报表未经更正或无效),并在扣缴申报期内于2018年12月完成扣缴申报,2019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正常办理12月的扣缴申报。
以上为厦门市税务局的正式口径,其他省份也应出具相应的通知,以当地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所扣、预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法》,我们可以看到:
第十三条纳税人未经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自取得所得缴纳税款之日起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的,应当在纳税人取得所得的下一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的,应当在限期内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国外而注销中国户口的,应当先结清税款,再注销中国户口。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所扣、预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退税结算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人退税结算缴纳的,税务机关经审核后,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总结:
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同月发工资,下月申报!UUUUUUUUUUUUUU永远不要在月结束后直接申报,因为这是提前申报!大家按规定执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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