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在南宁举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正式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论坛,应邀来自中外的知名专家、自贸区成员国代表、学者、律师立足东盟,面向世界,共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经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课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探讨与交流,为区域经济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建立和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开幕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明代表广西党委、政府发表了致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新文到会,自治区检察院、法院以及其它机构的主要领导参加了开幕式,东盟国家代表、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龚勋以及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云华等主办单位领导到会并发表致词。东盟国家司法、经贸官员、WTO专家组专家、其它自由贸易区专家、中国相关省(市)律师协会领导、国内外知名律师、法制日报社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和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与会人士希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背景下,将每年一届的法律事务论坛办成“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平台。
通过论坛,汇集立法、司法机构,汇聚法学家、经济学家、法律服务专家以及企业家、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使其成为推动和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制化进程,推动和保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制建设重要平台。
论坛是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社、广西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由广西善博文化传播公司承办;有关组织、机构和部分知名企业协办。据组委会负责人透露,以后的论坛将陆续邀请东盟成员国相关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国内相关机构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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