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2时31分,莱州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土山镇海沧刘家村村北农田有人正在盗采矿砂。莱州公安指挥中心通过视频交互,固定现场证据并迅速出警,很快侦破了犯罪嫌疑人邵某雇佣他人盗挖矿砂案,案值达20余万元。(8月28日《新京报》)
“@110”系山东省烟台市警方设置和开通的网上视频报警系统。若遇警情,报警者可通过手机点击进入“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主页下方“@110”,选择所要报警的部门进入相应报警页面,一键点击“发起报警”,就可以直接连通烟台公安,与警察直接进行视频交流。据烟台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年初视频报警系统上线运行以来,烟台市公安系统已接视频报警1.8万余起,均进行了有效处置。
目前,全国仅烟台警方使用了视频报警系统。这种报警方式,较之目前普遍采取的电话110等报警方式,其好处是多方面的:会使警方实时获取报警人身份、位置、警情情况等信息, 有利于警方固定现场,准确、快速出警,进而提高处置效率;可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由于视频报警会使警情、发案现场,乃至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形象,直接展示在警方的视野,若发生抢劫、行凶、劫持人质等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出于畏惧和自保心理,中止犯罪行为,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能够减少和避免无良人员的恶意骚扰,节省警力资源,把有限的警力真正用到刀刃上。自今年年初烟台警方视频报警上线以来,出现了恶意骚扰等无效报警归零可喜现象,其他报警方式报警数同比较去年减少45%。
公安机关与其他系统和行业一样,同样在需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烟台警方设置和开通网上视频报警系统的做法,就是有益的尝试,且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对此,有网友推崇说,视频报警“是好事,科技让社会进步,希望全国推广”。
文/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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