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子市人民法院对6起涉 两违 案件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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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子市人民法院对6起涉 两违 案件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8月10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对6起涉“两违”案件8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部分被告人亲属和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

归案后,8名被告人均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马某某等4人积极配合政府拆除违法建筑,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危害后果已消除,故被免予刑事处罚;王甲某、王乙某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缓刑一年;被告人王丙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受贿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王甲某、马某某等6名被告人等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被告人李某为取得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在王丙某的授意下伪造国家公文,并持伪造公文进行审核备案,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王丙某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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