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原书记和两任市长落马:和车企行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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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一车企在发展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向市领导疯狂行贿,将时任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均拉下了马。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文书显示,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骏汽车集团)作为被告单位,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六十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振田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南骏汽车集团和孙振田行贿的对象,是曾任资阳市委“一把手”的“美女书记”李佳,以及原市长邓全忠、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勤宏。罗勤宏曾担任资阳市长四年,后来邓全忠接任。

公开信息和判决文书显示,李佳、邓全忠、罗勤宏三人均因犯受贿罪被判刑。

车企改制后谋求发展,“共同研究”向市领导送钱

地处四川盆地中部的地级市资阳,是一座连接成渝的区域性中心城市。2014年,这里成为官员腐败“重灾区”——时任副市长赵涌涛、市长邓全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勤宏、市委书记李佳,先后被带走接受调查。数月后落马的,还包括时任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一时间,资阳市党政领导班子遭受“重创”。

被称为“美女书记”的李佳,以及资阳市政府前后两任市长罗勤宏、邓全忠,有着共同的行贿人:南骏汽车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孙振田。

公开资料显示,南骏汽车集团原为资阳市南骏车辆制造总公司,2002年8月完成改制,50个股东发起成立资阳市南骏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更名为现在的企业名称。

南骏汽车集团生产货车、客车等商用车,改制后发展重型卡车和轻微型汽车项目。据登记信息,该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

1964年出生的孙振田是改制前的企业负责人,改制后成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0年,他力推“30万辆轻微型汽车项目”,该项目占地5000余亩。孙振田感到,项目实施必须获得当地主要领导的支持。

法院审理查明,当时南骏汽车集团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由孙振田向时任资阳市委书记的李佳行贿13.2万元,向时任资阳市长的罗勤宏行贿18万元。

2010年4月28日,“南骏30万辆轻微型汽车”项目正式开工。据公开报道,当天的开工典礼由罗勤宏主持。李佳来到现场并发表讲话:“企业家的信心就是资阳发展的信心,企业的发展就是资阳的发展。”她说,“市委、市政府将一如继往地支持南骏公司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30万辆轻微型汽车”项目开工后,孙振田又谋划与韩国现代汽车合作,合资生产商用车及发动机等产品。2012年8月,南骏汽车集团与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合资成立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由孙振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南骏汽车集团与韩国现代汽车的合作,涉及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土地使用等问题。据法院查明,为寻求市领导支持和帮助,2010年至2014年期间,南骏汽车集团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后,由孙振田分9次送给李佳人民币300万元、美元1万元;分13次送给罗勤宏人民币92万元、美元1万元;分8次送给邓全忠人民币74万元、美元14万元。此后,资阳市委、市政府对南骏汽车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了支持。

据孙振田供述,他每次送钱之前,会将拟送人员及金额清单交与副总经理商议确认,然后支配办公室主任从财务部门领取费用,再交给他去送。“这些钱经过了公司正常的议事、财务支取和审批程序。”孙振田说,他之所以送钱,是为公司谋取利益。

孙振田给李佳、罗勤宏、邓全忠送钱的时间,大多选择在五一、国庆和春节期间。行贿的地点,有时在办公室,有时在家里,有时在医院或酒店。

企业老总被认定自首,原女书记和前后两任市长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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