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光大永明资管相关人士曾表示,公司业务有较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和还款保障设计,因此给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性非常小。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受益方之一某保险资管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是受托人本息到账,受益人方面今天应该也会有确切的消息。”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制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就营口港务集团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向光大永明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媒体报道,光大永明债权计划有14家受益人,其中,13家为保险公司,共计投资17亿元;另外一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投资3亿元。
13家保险机构分别为:中国人寿(认购4.5亿元)、中国平安寿险(认购2.4亿元)、中国平安财险(认购0.6亿元)、新华人寿(认购2亿元)、泰康人寿(认购1亿元)、英大泰和人寿(认购1.5亿元)、英大泰和财险(认购0.5亿元)、中美联合大都会(认购0.5亿元)、工银安盛人寿(认购1亿元)、建信人寿(认购0.5亿元)、太平人寿(认购1亿元)、华泰财产保险 (认购0.5亿元),华泰人寿保险(认购1亿元)。
据了解,光大永明资产于2012年4月11日在北京正式开业,是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第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
有资料显示,“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7年,投资利率为浮动利率,受益人当前收益率为5.68%。计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利息,分四次偿还本金,营口港务集团分别于首次提款日起投资计划存续满66个月、72个月和78个月后最后一次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分别偿还全部本金四分之一,并于还本付息日(2019年12月14日)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此次营口港务“违约风波”涉及到多方。6月14日,营口港务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营口港(600317.SH)曾发布公告,称媒体相关报道中涉及与债权人沟通调整债务本金及利息还款计划的当事方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该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告中还提到,营口港务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偿还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记者从同花顺公布的个股信息看到,近5日内,营口港资金总体呈流出状态,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近5日共流出2680万元。
6月13日,在《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公布的当日,营口港暴跌9.76%,资金流出4624.27万元,而流入仅为2822.86万元。6月19日,营口港股价再创新低(2.24元/股),跌幅9.31%。
业内人士分析,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市场需求疲软,未来短期内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的风险因素。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营口港务集团曾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实际控股人营口市国资委将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港航发展,实际控股人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
同时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曾对营口港务集团主体与相关债项进行跟踪评级。综合分析指出,大公对营口港务集团“17营口港CP001”“17营口港CP002”信用等级维持A-1,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记者查看营口港务集团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发现,营口港务集团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公司短期借款仍主要为信用借款与保证借款,截至2018年3月末为228.7亿元,仍保持较大规模,且呈上升趋势。而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以及递延收益构成,截至2018年3月末,营口港务集团非流动负债合计约490亿元,总负债合计约718.86亿元人民币。
另据了解,2017年以来,营口港务集团对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较大,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资,负债规模持续增加。不过,随着在建工程陆续完工投产,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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