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近日编制了《山东省民政厅证明事项清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根据《目录》,省民政厅共取消了10项证明事项,涉及全省性及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困境儿童身份认定和基本生活费发放等领域。《目录》不仅注明了证明事项用途、设定依据等,也提出了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山东省民政厅证明事项清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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