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下设各单位:
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18-2019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发给您。请认真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计时
2018-2019学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课程于2019年1月12日放假,学期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19年1月12日放假,整学期20周,九年级于2019年1月12日放假,整学期22周。
(3)高中
高中一、二年级于2019年1月19日放假,整学期22周,高中三年级于2019年1月26日放假。整个任期为26周。
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于2019年2月25日开课,7月6日放假。整个学期持续19周。
(2)初中
七年级和八年级于2019年2月25日开始上课,7月6日放假。整个学期持续19周,9年级从2019年2月25日开始。
(3)高中
高中一、二年级于2019年2月18日开课,7月13日放假。整个学期持续21周,高三学生于2019年2月12日开始上课。
相关要求
1.县、区、高新区、中小学教育局要严格执行学历安排,根据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推迟、增加、减少学时,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母鸡初中严禁赶上上课时间。八年级下半部分或全部完成九年级教学任务,违反教学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多数中小学在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迟放假。重大节假日办法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关节假日安排的规定执行。县教育局、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应当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学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神木市、府谷县为省级试点,不在本校日历实施范围内。这两个市、县应各自制定2018-2019学年的校历。
全市幼儿园按照学校日历中的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工作,职业教育中心(职业中学)按照通知中的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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