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督促落实垃圾分类处置主体责任
苏报讯(记者文轩)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11月8日,苏州市纪委市监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强调要倡导全民参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11月16日,苏州市召开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刘乐明在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苏州作为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近些年在完善政策法规、扩大试点范围、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着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管理粗放、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现象较为普遍、终端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不相匹配、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不强等问题。
为此,市纪委市监委专门赴吴江、张家港等地调研,走街串巷,掌握一手资料,进一步明确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助推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的工作方向。市纪委市监委强调,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光喊口号不落实、只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前列的实际举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速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做到抓与不抓不一样、督与不督不一样,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开展问责。
垃圾分类应成为一种新时尚
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口区调研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在建设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活的当下,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污水革命”一样,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自然成了总书记牵挂的民生“大事”。
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置,不仅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再利用,还能实现生活方式的大变革、成为一种新时尚。但由于多种因素,即便在北京、上海等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多年来还一直处于“试点”阶段。公众对垃圾分类认知水平低,没有养成良好习惯是一个重要原因。
凭借摄影作品《垃圾围城》在国际摄影家年展上获奖的王久良先生曾说过:“比整治一两个垃圾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心。”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能源。这一认识目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大家对垃圾分类处置也是举双手赞成,但参与度和自觉性还远远不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眼中的新时尚,垃圾分类处置需要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不断适应、反复习得,自发自愿而后形成一种生活习惯。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作为垃圾分类的主体,公众的参与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终的实施效果,各种激励机制对源头分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各地为破解垃圾分类难题也是动足了脑筋,除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法规、充分社会动员外,还因地制宜探索了很多有益做法。比如浙江金华提出的“会烂”与“不会烂”的垃圾分类法通俗易懂,便于操作;长沙等地投放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机),使用手机扫一扫,对应的箱门就自动打开;江西多地建起“垃圾兑换银行”,村民用垃圾分类获得的积分可以兑换肥皂、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还有很多地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处置。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政府更要有所担当,在投入力度、引导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意识等方面下大气力。
当前,我市已经把垃圾分类处置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上升到城市管理“重中之重”的战略高度,积极构建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小的差距。这就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个环节协作发力、联动推进,用“绣花”功夫做好这一民心工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治理提出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把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手段开创性地更多更好地运用到垃圾分类处置中去。
在这一过程中,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自然责无旁贷。在立足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基础上,纪委监委要督促落实责任分工,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格问责,助推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文明并不取决于建了多少个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而取决于我们把垃圾丢出去的那一刻。让举手之劳成为一种好习惯,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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