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领导会议,传达盐城市和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解读校外培训机构制定的标准,并通报下一阶段集中监管的目标、步骤和关键措施,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认清情况,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资质不全、违规行为突出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而且增加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投入。学生学业与家长经济负担的关系。目前,全省教育领域的人由上至下强烈反映出特殊管理的突出问题,旨在通过集中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会议强调,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管理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主要有四个任务要做:一是在上半年的调查基础上,继续开展大规模的调查,通过公开、秘密的方式了解情况。第二,按照省纪律委员会、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的八项统一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彻底整改;第三,及时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的制定。在报纸和政府网站上公布符合或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机构名单,将不符合办学要求的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双关。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会议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首先规范办学行为,对符合办学要求的,市教育局将积极引导和协助办理办学许可证;二是积极配合整改,不做违法违规行为。(五)擦边栏,不冒险,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得进行文化教育领域的培训和咨询;有许可证或者无证书的,不得超出业务范围经营,不得进行纪律培训和指导;没有许可证或者执照的,立即关闭。三是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暂停办学,转型发展转型发展。对于发展的暂停或转型,家长要做好负责解释工作并及时退款。
会议发布了《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标准》和《东台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指南》,并对其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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