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战——评郭德纲与BTV的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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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战——评郭德纲与BTV的冷战

 

近日的一件娱乐新闻让我不禁想起在小说、电视剧中常常出现的桥段:两个原有过节的街头混混“不巧”邂逅,恶语相向,接着一人愤然呼唤旁观者群殴对方,那气势颇为壮观,因为旁观者都是其街坊邻居,自然声威浩荡。对手一看形势不妙,立刻闭嘴不言,溜之乎也,但心里却暗自思忖:“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作为公众人物和相声演员,郭德纲有其倚仗和特长:众多的听众和拿手的说学逗唱。口头功夫了得的郭德纲可以发挥其特长宣扬正能量,针砭时弊,鞭笞丑行。如果将自己的一点小才用在不当之处,则不仅有损自己形象,也会给社会造成精神污染。BTV与自己的那点过节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早已是过眼烟云。要说起来,自己还是有病在先,BTV针砭在后。反躬自问,似应深自警醒,接受教训,学会夹着尾巴做人——不论名声多大,犯了事照样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从这一点说,在那件事上,BTV作为公众喉舌,并无不当。所以,对于BTV某人去世,既不应该、也无必要幸灾乐祸、恶语伤人——留点口德,有益无害,按照郭德纲的用词,免遭“报应”。

常言道:一个巴掌不响,两个碗儿叮当。作为官办媒体、公众喉舌,BTV放下身段接地气,反映百姓的大事小情本是应尽的责任。面对当事方的抵触和不理解,本应心平气和,正确对待。抱着“出气”的动机意气用事,动辄“封杀”对方,其实早已背离曝光教育的初衷,效果当然可想而知。从这一点说,郭德纲的“乘机发难”其实是当初不当“封杀”的“后遗症”。BTV对此应该牢记社会责任,严以律己,而不应该“以牙还牙,以错误对错误”。利用自己的特殊社会地位,“乘机”号召“群殴”郭德纲,不仅自损形象,更有绑架众多官媒作恶之嫌。如此行事,不过是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滑下去,后果实实堪忧。

更令人惊诧的是,中广协竟为BTV提供了“公报私仇”的舞台,甚至还为其摇旗呐喊。一个严肃的问题摆在国人的面前:难道官媒异化成了利益集团?假如每个行业都无视社会责任,以自己为中心,唯己利是图,那还有芸芸众生的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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