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发布申报2018年度硕博补贴工作通知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一(手机广告位)

  鲁网淄博9月30日讯(记者 齐征)9月30日上午,记者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获悉,按照《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淄人社发〔2018〕26号)、《关于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淄高新发〔2015〕5号)和《关于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若干意见》(淄高新发〔201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淄博市高新区就做好申报2018年度淄博高新区硕博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淄博市硕博生活补贴政策

  淄博市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享受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淄博市“双50强”企业本年度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与用人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补贴,政策管理期限为3年。

  申报范围:

  1.2016-2017年度已申请并通过审核、享受补贴的、目前仍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18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且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

  3.特别注意:2018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淄博市“双50强”企业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待淄博市政府发文公布2018年“双50强”企业名单后再组织申报。

  淄博市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政策

  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

  申报范围:

  2018年度(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企业从市(域)外新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含)以上或者企业从市(域)外新引进硕士研究生5名(含)以上的企业负责人。

  淄博市高新区硕博生活补贴政策

  1.对入区创业或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博士学位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入区创业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之外,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对高新区“3个30强”企业本年度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除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之外,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对区内企业自主培养的获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3.6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申报范围:

  1.关于高新区企业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范围

  高新区企业自2017年5月23日后新引进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2.关于在高新区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范围

  在高新区创办企业并占股份30%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3.关于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的申请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在站研究的博士后人员。

  4.关于高新区“3个30强”企业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范围

  高新区“3个30强”企业在2017年5月23日后新引进的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硕士研究生。申请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特别注意:(1)因2018年2月23日高新区“3个30强”企业名单调整,已调出的企业申请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2月23日;新入选的企业申请期限为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9月30日。(2)企业既是高新区“3个30强”企业又是淄博市“双50强”企业(以2017年公布的名单为准)的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暂不申请,须待淄博市政府发文公布2018年“双50强”企业名单后再组织申报。

  5.关于高新区企业自主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范围

  高新区企业自主培养的并在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毕业,并重新与原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才提出申请,经企业盖章同意后,高新区属企业向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科申请,市属企业向淄博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3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调离当月起停发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3年,因个人原因调离的,全额退回安家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全额予以追缴,并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金拨付至各企业账户,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由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缴纳。

  (四)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报送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并电子版材料交至火炬大厦1407室。

  (五)上述政策多具有连续性,为方便工作沟通联系,请各相关人员加入高新区硕博工作群,群号:746491468、642064823。

  (六)请人数较多单位可提前到人才科领取专用档案袋。

  (七)具体通知内容详见高新区人力资源网/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十堰秦楚网 十堰资讯门户网站 十堰主流资讯媒体 » 淄博高新区发布申报2018年度硕博补贴工作通知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二(手机广告位)
赞 ()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三(手机广告位)

相关推荐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四(手机广告位)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五(手机广告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