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12月18日发文,对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小学和初中课后服务不晚于18:00,家长自愿申请,财政补贴,可适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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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一出,家长们纷纷拍手叫好!
家长1
下午三点半放学,要么家里有老人负责接送,要么上校外晚托班。
如果学校可以统一安排有留校的学生由专门的人看顾,不一定是老师,可以安排生活老师,学生自由完成家庭作业,如果这样的话,我想很多家长都会愿意付费的。老师下班后也可以有自己的时间。
家长2
作为江苏省的一名孩子家长心声:孩子放在学校家长是最放心的。现在诸多为职工家庭,孩子晚上没人接,只能放晚托班,而晚托班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达不到孩子真正做完做会的效果,家长每天工作都很疲惫了,到家还要监督孩子再写作业。每天都很晚才能休息。愿意适当收费!
家长3
这个举措好,适当收费,家长孩子受益,赶快落实!
家长4
这个政策好,解决了上班族的孩子接送问题,希政策能尽快落实
家长5
老师也是有家有娃的,难道回家都有现成饭吃?在学校做好本职工作,放学后这段时间就应该是自己的,不应剥夺老师的休息时间。
家长6
政策一出,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担心老师上课不好好上,课后教;还有人担心乱收费;那么有没有领导,家长问过老师愿不愿意?既然是采取家长自愿的原则,那么政府和学校是不是也应该对老师采取自愿的原则,老师下班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要照顾!
家长7
1.本意是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会不会有的学校直接变成强制补课,都留下来,加重学生,教师负担?
2.适当收费,收取多少?各地情况不一样,一个市上下情况不一样,怎么界定?收取的费用一定能按时按量发放到老师手里吗?还是会被层层盘剥?会不会出现乱收费现象?
3.只规定老师的义务,那权利呢?学生在晚上上课期间违反纪律老师如何处理?家长来一句,这事补课期间,又不是大家都来,补习老师没权处理,老师该如何自处?
4.补习学生一单发生安全问题,家长跟老师、学校扯皮,责任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5.老师的孩子谁管理,谁负责?
家长8
1.延时服务的老师家的娃是否也享受到了该延时服务呢?例如:老师家的娃幼儿园,靠近四点放学,那老师家娃怎么办?
2.还有些地方晚自习到九十点,延时严重过头,怎么算?
3.学生可以选择延不延时,老师有这个权利吗?有义务就有权利, 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我只看到过强调老师的义务,从未看到过老师的权利。
一些家长相对中立,
并提出比较合理的解决建议
家长9
综合而言反对的基本是老师,支持的多半是家长。 老师工作崇高,这是毋庸置疑。 但也请一些老师不要因为可能要增加工作时间了就觉得怎么样了....很多事情关乎百年大计。有没有思考过现行教育时间下午3点多放学,对于大多数双职工家庭他们如何办到?而且每天如此,如果这样他们哪里来的动力继续生育? 人口在凋零,他们又是国家经济的支柱。 所以不要片面考虑问题。
但另一个层面对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合理利用资源解放大多教师。比如轮班?合理的报酬?再比如调休?增加更多教师?我想这些需要我们开动脑筋,不要一根筋的去思考问题。
家长10
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希望早日能落地执行。但是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老师家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谁来接?延时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服务延时托班的老师的权利怎么保证,会不会影响到老师的教学,增加老师的负担等等。
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由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来参与,如果有的学校老师在不需要接送孩子的情况下也可参与,并且对服务的老师和社会招聘人员有报酬有考核有约束,即使付费也比社会上的培训机构便宜很多安全很多吧,部分需要延时服务的家长宁肯选择学校不愿意去托辅机构的。希望因地制宜,尽快实现。
老师,家长,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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