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下个月价格和信贷将分层次管理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一(手机广告位)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省青岛市价格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届时,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价格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离子还将面临信用处罚。

《办法》规定了价格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使用,明确了价格信用等级的分类、评价标准、等级的使用、激励和处罚等,按照《办法》的规定,价格信用管理分为四个等级:诚信、一般信任。正经、重信等。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前两年,对其在每年第一季度收集到的价格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并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分类监督。信用等级的评估标准直接关系到DAI。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价格法规的情况。其中,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为诚信;一是按规定更正的价格不诚信信息,为一般不诚信;二是按规定更正的价格不诚信信息,或者一是价格不诚信信息,有三种:(五)价格不诚实,但按照规定已经改正的,或者两个以上价格不诚实,未改正的为严重不诚实,并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严重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履行价格行政处罚的行为,法院直接认定为严重不诚实行为。

《办法》提出,只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价格行政处罚决定、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件或日常检查记录,证明其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依法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将有关信息记录在其价格不诚实或诚信记录中,并作为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法律依据。

价格主管部门将价格信用评价的评级作为重要参考,并实施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守信激励:对可信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上级部署的价格监督检查活动、双随机一开放工作机制的抽查、投诉举报处理外,今年可免予价格监督检查。

不诚实的处罚:对一般不诚实、严重不诚实、严重不诚实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每年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或政策警告的次数不少于一次、二次和三次。

黑名单:被认定严重失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列入价格信用黑名单,并列为重点监管人员。价格行政处罚不实行减量处罚,每年接受三次以上价格监督检查或者政策性警示。

联合处罚:将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推至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政府部门之间实施联合处罚,根据《青岛市对不诚实行为联合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区(市)及有关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将黑名单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各方面、各领域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了行政、市场、行业和社会的约束和处罚措施,使黑名单主体受到一次处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十堰秦楚网 十堰资讯门户网站 十堰主流资讯媒体 » 山东省青岛市:下个月价格和信贷将分层次管理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二(手机广告位)
赞 ()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三(手机广告位)

相关推荐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四(手机广告位)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广告位五(手机广告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