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的小微企业减负政策,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决定对小微企业实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这一优惠政策将涵盖95%以上的纳税额。98%的企业是私营企业。
提出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五项具体措施。实施期暂定为三年。预计小微企业负担每年可减轻约2000亿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5%和10%减按25%和50%。
此前,2018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规模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将小规模微利企业年最高应纳税所得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亿元)的小规模微利企业,减按5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扩大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原半征企业减征至应纳税所得额的25%,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RDEN为5%和10%。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措施持续三年,总的减税规模可达6000亿元左右,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将起到更好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发展壮大,小微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此前曾透露,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占了我国实际经济的比重。企业总数的80%以上,长期以来,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资金短缺一直是阻碍自身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减税和减负尤为重要。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十堰秦楚网 十堰资讯门户网站 十堰主流资讯媒体 » 小微企业新政小微企业新政来了!95%以上的纳税企业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