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改造的公告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余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正常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8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课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赣教育厅字第17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意见国家标准局《关于公布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通知》(赣教育办34号)及有关会议精神,决定从今年12月起,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改造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2。集中监管范围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三。注重整改
重点规范中小学生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术培训机构,建立实施语言技能、艺术、体育、科技、科研、科技等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o、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安全隐患、教学内容、教师任用、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禁止考试、超标准、提前培训。ng和与招生有关的活动;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加培训机构的组织;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任意收费问题。
县级校外培训机构的办事机构接受群众举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者关闭后仍在办学的,依法查处,并追究其责任。
举报电话:0797-5637691;受理邮箱:klqsn5592982@163.com;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我在此宣布。
会昌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4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十堰秦楚网 十堰资讯门户网站 十堰主流资讯媒体 »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改造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