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我院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学院党组的安排,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2018年党支部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的年度审查会议,市立学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市属高校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在任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均参加了会议。
会前,党委书记、检察长蔡玉霞亲自对党员的意见进行了检查,直接面对问题,提出了客观、有针对性的意见。
在会上,党支部书记围绕今年基层党的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介绍,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各党组成员对党的报告进行了全面评议。参加者根据各自的工作描述和意见,对各自所属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民主评价。
会议宣读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蔡玉霞同志的书面意见。在肯定我院党建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党建工作的细化、完善和扎实。
学院党组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突出政治领导,增强四个意识,有效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热、中、冷现象,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切实提高组织的严肃性。(一)生活,认真开展考核监督,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党的自觉性,为党说话,为党担心,为党服务;二是突出责任感,把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不懈。在基层党的建设中,要建立基层党的建设问题、任务和责任的全面清单,明确党委、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的具体职责,使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人。第三,突出组织职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增强党的组织优势、职能和力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突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监督重点,建设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党的支部要坚定不移地抓好作风建设,艰苦奋斗。长期以来,抓好整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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