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较少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拘留也不常用。有些失信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给法院执行造成阻碍。近期,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中,英德市人民法院对一批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启动司法拘留,对上述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2017年,吴某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欠款22万元。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吴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经过多番传唤和查找吴某名下的财产,吴某均未配合执行。但经英德法院查询,这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有三套房屋、一处土地、一间粮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法院法官表示,像吴某这样的被执行人,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总是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既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困扰,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英德法院决定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当执行人员严肃释明并告知将被实施拘留次日,吴某带着现金主动来到法院。
2016年9月,张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私建番薯干厂。经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多次催告后,张某仍不愿缴纳75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
英德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费缴纳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但张某拒不履行。执行人员可找到张某下落也能打通其电话,可谓“随传随到”。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执行人员冻结了张某名下银行账户,但存款仅2000元。随后,英德法院依法向张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张某依旧无动于衷,并声称没有固定收入,实在没钱交罚款。被执行人张某的消极应对,让这起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经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没想到,一向淡定的张某按耐不住,一转往常态度,“我愿意交罚款!”他承诺分三次交清罚款。
事情的发展如张某所承诺的一样。至此,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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