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2015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创城工作。刚才,王部长通报了中央文明办反馈的测评结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成绩值得肯定,问题更不容忽视。巩固既有的创建成果,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当前创城工作的首要任务,请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措施,迅速整改到位。下面,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把握要求,切实增强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标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而且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形势下的创城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当前的新要求、新理念。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精神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论述,在根本任务、方向原则、道德建设、创建活动、法制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用讲话精神指导创城实践,保证讲话精神在创建工作中落地生根。二是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新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重要遵循。创新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不竭源泉,要通过创新思维、创新措施,进一步激发创城动力和活力。协调是补齐短板的必然选择,必须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体建设、互为促进,推动区域、城乡、软件、硬件等方面协调发展。绿色是扮靓城乡的重要依托,要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开放是打破自我封闭、促进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的有益经验,打造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共享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本质属性,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全面回应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期待。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成果由群众共享,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创建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随着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对城市功能配套、市容市貌环境、社会文明程度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我们要全面了解群众对文明创城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创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赢得实惠,使创城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从我市情况来看,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着。2011年,我市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2015年2月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去年以来,我们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动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提出了“举全市之力,集各方智慧,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将创城工作与迎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声势,取得了非常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在去年年底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我市位列全国100个同类城市第25名、省内同类城市第3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真抓实干、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结着各级各部门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综合分析当前我市创建工作形势,可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大于困难。特别是通过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以及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验收,我们不仅建设完善了大批硬件设施,城市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而且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做保障,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都是我们新一轮创建工作的优势所在。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从王部长通报的情况看,创建的诸多领域和环节,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对照创建标准看,面临考核更严、标准更高的测评新要求。去年9月份,中央文明委正式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测评内容、测评形式、测评方法、测评要求及动态管理措施进行了新的界定,考核体系更加严格,标准比过去更高。尤其是制定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设置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打击假冒伪劣、生产生活安全,以及搞“一阵风”、“运动式”创建,突击迎检、扰民劳民等10个领域、30个项目的负面清单。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城市,采取扣罚测评分数、限期整改、停止提名城市资格、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1年、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等5种惩戒方式。这些新的标准和要求,就是测评的标尺,我们必须逐项分析、认真对待,找出差距和不足,有的放矢、抓好整改,坚决杜绝负面清单所列的问题。二是对照外围看,面临不进则退、慢进出局的竞争压力。在去年创城测评中,我市虽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但得分比第一名的日照市少7.74分,比第二名的莱芜市少3.15分,比第四名的济宁市仅高3.64分(日照市91.88分,莱芜市87.29分,滨州市84.14分,济宁市80.50分,泰安市74.06分)。而且日照、莱芜、济宁、泰安等城市创城工作起步早、行动快、力度大,城市工作基础非常扎实,可以说是“前有强敌,后有追兵”,如果我们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就很有可能被标兵甩远、被追兵超越,甚至被淘汰出局。三是对照自身看,面临基础薄弱、标准不高的工作差距。这里面既有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软环境营造不够的问题,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有近期产生的新问题。比如,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创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特别是个别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认识还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公益广告数量、质量不高,城市进出口、市内主要路口、单位电梯间缺少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等公益性广告,地名牌广告品味低俗;市民在景观带钓鱼、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电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滨州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既要看到我们的优势,更要看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的问题。要深刻认识到,在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加快追赶超越,确保与全省同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不是为了拿到一块牌子、争取一项荣誉,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提升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丰富全面小康社会的内涵。创建文明城市,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是否真正推动了问题解决、是否真正促进了风气好转、是否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标准和尺子。一定要深刻认识创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的总基调,进一步坚定信心、持续发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是我市实施创城三年规划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中央文明办规定,本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按25%的比例计入最后总成绩。今年的创建工作成效如何,对于能否顺利实现创建目标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我市三年创建规划,科学谋划部署、分步实施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突出抓根本,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提高市民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任务,也是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持续抓、抓持续。要把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渗透到创建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成效。要积极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创建活动。尤其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突出抓好“文明滨州文明人”、“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主题实践活动,着重解决市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使广大市民自觉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添光彩。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着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制度环境。要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注重发挥“道德模范”、“滨州好人”等的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道德、学习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二)突出抓基础,着力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硬指标,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公共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下一步要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在精致化建设项目、精准化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全力实现“人”的城市化和“物”的城市化的高度统一。要加快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供水供气、排水排污等配套工程到位。要做大“绿”和“水”的文章,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配套设施。要加快城市路网体系改造升级,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护栏建设,完善各类交通设施,提升城市交通承载能力。要继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科学布设公共自行车站点,让市民出行更方便、更快捷。要抓好城市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城区道路、背街小巷提档升级,补好城市建设短板。要强化和完善“三馆一院”、“一馆三中心”、市民健身广场等重大公共文体服务场馆的功能配套,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运用数字化城管手段,加强公共设施的巡查密度和日常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功能完好、运行良好。
(三)突出抓环境,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最直接的表现,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要继续坚持生态建城,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全民行动,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推动形成绿色健康、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尤其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举措,加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要坚持科学管城,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农贸市场、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规范管理,强化各类违法小广告治理,推进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坚决杜绝脏、乱、差问题反弹。要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和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加大警力投入,加大执法力度,引导市民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坚决消除乱停乱放、人车抢行、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要坚持文化兴城,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非法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突出抓亮点,着力打造文明城市特色单元。文明城市创建有统一的考核标准,但不能仅仅以达到考核标准为“上线”,或者说目标,必须善于创新、善抓亮点,彰显特色、放大优势。要把创建文明社区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提升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以社区为重点的基本单元创建,着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品牌社区。要大力增强社区“硬实力”,选好、配强社区组织带头人,加强对社区建设的各方面支持,突出抓好社区道路管网、便民设施、文化设施等的配套完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挂牌子”,或贪大求洋搞面子工程。要大力提升社区“软环境”,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这一服务模式,以社工引领志愿者、以志愿者协助社工,破解社区服务“形式化、滞后化、简单化”等问题,使安民、便民、乐民、康民的公共服务,与居民所想所盼所需有效衔接、和谐互动。要创新共建机制,发挥好街道党工委的作用,促进地域邻近社区间的机制共建、党建共抓、活动共办、阵地共享、服务共通。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撬动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创建,迅速提升各类社区的文明创建水平。
(五)突出抓导向,着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专栏、专访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立体宣传,深入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任务、要求和步骤,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全力支持、主动配合。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适度曝光创建过程中的“不作为”现象和现实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要强化社会宣传,广泛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窗口服务单位行业规范、市民守则和行为规范,推动创建知识、文明规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要特别注重发挥公益广告“街头正能量”作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要围绕社会公德、环境卫生、行为规范、交通秩序、文明旅游等主题,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文明创建带来的重大变化,不断增进市民认同、凝聚市民共识、激发市民热情。
三、凝聚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创城工作取得新成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决战意识,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今年的创城攻坚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如果今年创城任务完成不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三年创城计划也会落空,必须要把创城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市创城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总体谋划,加强具体指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尽快细化任务、分解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间、措施要求和责任人员,真正做到责任全覆盖、创建无死角,确保各项工作不丢分、不失分。同时,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争先意识,瞄准先进地市和先进部门对标用力,把优势做强、把短板补齐,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创建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创、城乡联创、条块联创,方方面面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齐心协力打好创城攻坚战。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跨部门、交叉性、综合性的工作,要积极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各县区尤其是作为创建主战场的滨城区和沾化区、开发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创建有为、当好主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生力军作用,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单位、各类社区开展好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驻滨单位、部队、高校、油田的积极性,让所有学习、工作、生活在滨州的人都参与到创建中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要完善长效机制。文明创建永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精力用在平常,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要善于把握创建工作内在规律,特别是针对一些反复性强的问题,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集中行动,定期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一手强化经常性创建,完善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把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完备的文明创建指标评价体系,加强文明创建相关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尽快走上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列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事项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这是硬任务,也是军令状。市创城办要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督导相结合,针对创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时间、设红线,限时解决。各专业工作组要建立起各自的督查台帐,倒排工期,全程跟进落实。要严督严查,既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制,又强化责任单位负责制,探索形成问题移交制度,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影响创城大局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向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移交,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不管是哪个县区、哪个部门,也不管是哪一级干部,只要完不成交办的创建任务,影响了全市创建工作,就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立足“争一流、上水平”,坚定信心、提振精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实现三年创城总目标,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十堰秦楚网 十堰资讯门户网站 十堰主流资讯媒体 » 张光峰同志在201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