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效维护银行债权。对实际银行债务余额1亿元以上的47家企业,推动其债权银行全部成立债委会。债权银行通过签订债权人协议、召开例会等方式,实现对借款企业全口径授信和贷款情况、对外担保、交叉违约、重大融资行动、重大项目投资与处置、并购重组等重要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共商,确保成员单位共防风险、一致行动,有效预防银行不良率上升1.54个百分点。二是有力稳定企业经营。通过联合授信、封闭式融资等方式对38家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的企业予以支持,上半年新增贷款10.61亿元。通过调整贷款利息、展期续贷等方式积极帮助6家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累计帮助1家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帮助2家企业避免因银行抽贷、断贷陷入破产困境。三是进一步扩大组建范围。将债委会组建范围标准由实际银行债权1亿元以上放宽至5000万元以上,有序推进第二批次35家企业债委会组建工作、涉及债权金额40.44亿元。加强行为约束,对不加入债委会、不执行债委会决议或采取其他措施影响债委会顺利正常运行的银行机构,分局将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监管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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