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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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企业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责任单位


1  

D450000201806180017  

桂林市市辖区漓江  

漓江补水工程设置的救鱼方案10多年未实施,漓江、桂江生态救护工程也未实施,漓江补水工程运行3、4年后渔业增殖站没有建立。整个广西有4000多个大坝,却没有未实施行之有效的救鱼工程。  

桂林市  

其它污染、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桂林市水利局2018年6月21日接到信访件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发现:

    漓江补水工程由川江、小溶江、斧子口等三座水利枢纽工程组成,考虑到三座水利枢纽基本在同一地区,区域现状水生生态及三个工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基本相似,规划三个水利枢纽共同建设一个渔业增殖站以补偿工程造成的损失,投资全部列入斧子口水利枢纽。目前,川江和小溶江水利枢纽工程已基本完工,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尚余部分尾工正在建设中,尚未进行整体工程完工验收。三座水库均未进行竣工验收,尚不能完全按照设计条件正常蓄水运行。渔业增殖站自2011年5月获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以来,几乎是同步开展建设工作的,期间由于建设单位变化、站址选择多次变更、建设方案变更后投资变化较大、履行请示汇报和审批手续等原因,造成目前还在完善勘察设计工作。  

部分属实  

    1.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尽快完成渔业增殖站设计方案,报有关技术支持单位论证和相关部门审查认可,确保在2018年底12月30日前通过设计论证。

    2.设计方案审查认可后,抓紧实施,确保2020年12月30日前渔业增殖站建成投入使用。  

 

桂林市水利局  


2  

D450000201806180018  

象山区瓦窑路35号国家山垃圾站  

瓦窑路35号对面的国家山垃圾站凌晨3点开始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象山区  

噪音  

    举报问题属实。

    国家山垃圾中转站建于1994年,是经桂林市规划局和桂林市环卫处按建设部有关标准建造的垃圾转运站,目前每天处理垃圾量约为120吨,超过设计日处理垃圾量(每日60吨)的一倍。为缓解压缩设备的负压, 2016年另增加一台后装压缩垃圾车配合转运垃圾。2016年以来曾接到过中转站臭气熏天、扰民方面的投诉,接到投诉后,象山区环卫站制定垃圾中转站操作员细则,要求操作员严格按照细则做好垃圾中转站和设备的清洗,整理场地卫生,按规定消杀除臭。

    接到工作组转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后,象山区组织城管局,环卫站和玉禾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国家山垃圾中转站工作时间为凌晨2点40分至晚上23时结束。噪音主要来自设备工作响声、工人大声喧哗声、三轮车鸣笛声、装卸垃圾工具落地声、车辆限载报警声。中转站场地异味主要是垃圾量过大、机械工作负担过重操作工忙于操作设备未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消杀除臭。  

属实  

    1.6月23日组织玉禾田公司负责人及工人召开教育会议,严格文明作业,如有违反,将按考评细则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拟6月26日组织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召开专项整改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每天的消杀除臭制度,责任落实当班人员,增加消杀的次数,建立台账,及时清理落地垃圾。

   3.2018年6月30日前安排修理工拆除车辆限载报警凤鸣器。

   4.立即进行检修设备,减少磨损产生噪声。   

 

象山区人民政府  


3  

D450000201806180019  

叠彩区新建路18号五矿车队单位宿舍  

位于新建路18号的广西五矿车队单位宿舍小区(小区居民约100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入小区旁边的水塘,成黑臭水体。曾向桂林政府、叠彩区政府、桂林市城管委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处理。  

叠彩区  

 

    举报问题属实。

    广西五矿车队单位宿舍小区位于桂林市叠彩区新建路18号。小区东面有一水塘,水塘北面与乌石村相邻,周边小区及乌石村废水和雨水流入水塘,水塘及周围有垃圾,产生臭味影响附近居民。2018年6月19日,叠彩区组织城建局和城北社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

    1.新建路为城市次干路,为上世纪90年代修建,未建设雨污管,新建路无雨污主管。

    2.广西五矿车队单位宿舍小区雨污内管道为混流管,且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污水暂时无法接入市政管网。

    3.小区旁水塘无出口,属死水塘,周边小区居及村民随意丢弃垃圾,造成水质恶化变臭。

    4.2016年以来,叠彩区未接到此类投诉。  

属实  

    1.叠彩区人民政府及时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沟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新建路一期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待新建路主管网建设完成后,及时将小区内污水管接入新建路污水管网。

    2.将广西五矿车队单位宿舍小区列入提升改造计划,实行雨污分流,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

    3.叠彩区环卫站和北门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新建路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2018年6月25日前对广西五矿车队单位宿舍小区旁边水塘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  

 

叠彩区人民政府  


4  

D450000201806180033  

临桂区榕山路271地质队小区椿季秋苑  

反映临桂区榕山路271号地质队小区内的椿季秋苑建筑施工项目(由广西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存在昼夜不间断施工现象,产生的施工噪声、扬尘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曾多次反映到相关部门,目前得不到有效解决。  

临桂区  

噪音、大气  

    举报问题属实。

    椿地秋苑建筑施工项目位于临桂区临桂镇榕山路44号地质队院内,2013年10月25日获得临桂区环保局审批。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开始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做8#楼、9#楼的主体施工。2018年1月以来,临桂区环保局接到过椿地秋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投诉。临桂区环保局经调查处理,要求施工单位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进行夜间机械施工作业,如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2018年6月20日,临桂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

    1. 椿地秋苑项目存在昼夜不间断施工现象,但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2.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确实到我区有关部门进行过投诉,有关部门已对该工地进行多次调查处理,近段时间未发现该工地存在违法夜间施工行为。  

属实  

1.临桂区住建、环保部门于2018年6月21日约谈项目业主和项目施工方,要求高度重视椿地秋苑建筑工地环境问题投诉工作,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进行夜间机械施工作业,如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向周边居民公示。

2.责令施工方在2018年6月30日前采取洒水降尘和保洁措施,降低施工车辆进出产生的扬尘影响附近居民。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区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3.进一步加大对该工地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处罚。  

 

临桂区人民政府  


5  

D450000201806180034  

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区  

桂林市恭城县西岭镇银盘村茶江村的岛平矿之前被开挖遗留下来的尾矿未处理,尾矿坝现有开裂现象,担心尾矿库会垮坝将影响下游村庄。采矿公司的浮选工艺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导致重金属超标,无法耕种。  

恭城县  

土壤、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桂林市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区,该矿区开采历史较长,且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已被投诉,现处于停产整改阶段。2018年6月19日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农业局、西岭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

   1.投诉反映的是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老厂尾矿库。该尾矿库由广西工业设计院设计,于200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06年该库停止使用。目前尾矿库库区库区排水设施运行正常。尾矿库坝体由钢筋混凝土砌筑,,未发现尾矿库坝体开裂现象。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2.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采矿公司的浮选厂为老厂矿区的浮选厂,该浮选厂在2005年已关闭,关闭后已无污染物排放。早期开采浮选工业简单,对周边农田确造成一定影响。根据监测的5个监测样品,5个监测点重金属都超标。目前按照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开始进行整改,该矿区下游森林植被、农作物生长正常,水产情况正常。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按照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落实整治。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根据编制的《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扎实推进,确保于2019年年底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6  

D450000201806180044  

恭城县西岭乡桃花江  

反映龙星公司、矿产公司已开采了许多年,下雨时矿渣污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重金属超标,无法种植农作物。  

恭城县  

水、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9日恭城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发现:

   龙星公司、矿产公司开采历史较长,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已被投诉反映过。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一直停产至今,现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1.举报“下雨时矿渣污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现场检查时,在桃花江小河发现小河鱼比两年前明显增多,桃花江河流的水质明显改善。据2016年矿区农田检测报告,桃花江耕作区土壤重金属含量大多超标,且该区域农田未使用桃花江水的土壤依然重金属超标,说明矿区土壤本底值重金属有超标现象。早期矿区开采工艺简单,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开采废水进入了农田,对农田确造成一定的影响。此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举报“无法种植农作物”的问题。

   根据2017年8月有色金属桂林矿产地质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区域种植的玉米中铅有超标现场,且不使用桃花江水灌溉的玉米依然有铅超标的现象。此项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国土、农业、西岭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责、督促龙星公司、矿产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治理方案的要求在2020年以前完成矿区治理工作。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龙星公司、矿产公司依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7  

D450000201806180048  

恭城县西岭镇云盘村岛平铅锌矿  

恭城岛平铅锌矿场开采已有几十年,将废渣堆放到河边上和土地上,遇到下雨时污水流入农田和河流,导致河流重金属超标出现鱼虾死亡。农民种植的农作物无法食用。该矿场在开采的过程中使土地受污染严重,经济林无法生长,多年来无法种植,山林已荒废。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恭城县  

土壤、水、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营盘村的崩山矿区和老厂矿区开采历史悠久,且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已投诉过。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一直停产至今,现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2018年6月19日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西岭镇政府、农业局、水产畜牧局和林业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

   1.恭城岛坪铅锌矿崩山矿区建有宾格网、拦渣墙,老厂矿区760窿口、860窿口、800窿口无任何防护措施,废石堆放在窿道口旁的山体边坡上和土地上。根据恭城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的监测报告,重金属锌超过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0.01-0.02倍。矿区所涉溪河溪水比较清澈,无可视感官变化,勘察过程中现场未发现鱼虾死亡现象。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依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整改,根据检测结果,对3个种植玉米的样点取样检测重金属铅和镉均达标。根据县农业局2016年西岭铅锌矿区农产品检测情况,检测结果均合格。

   3.恭城县农业局2017年实施恭城县耕地重金属调查项目,对西岭镇营盘村采集耕地土壤3个,结果重金属超标1.1至7.1倍。由于早期开采工艺简单,确对矿区周边土地有一定影响。现场查看西岭镇营盘村茶江屯沿河两岸,近年来所种植的杉木长势良好,绿树成荫、森林密布。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4.投诉所反映问题已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处理过,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治理状态。但由于开采历史久远,污染问题需要长时间治理,尚未完成治理工作。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依据《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对堆放在窿口的废石建设宾格网和拦渣坝等治理措施,确保在2019年底完成整改。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依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3.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督促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治理方案,确保在2020年年底完成矿区治理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8  

D450000201806180049  

恭城县西岭镇云盘村岛坪铅锌矿  

岛坪铅锌矿在密岱江上游采矿导致水田重金属超标无法耕种一直未赔偿村民损失。水源被污染,导致崩山山体被破坏,水土流失。  

恭城县  

水、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县西岭镇营盘村密岱江屯恭城县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已被投诉,现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进行调查核实发现:

   1.举报“岛坪铅锌矿在密岱江上游采矿导致水田重金属超标无法耕种”的问题。

   现场种植了玉米、柑橘、甘蔗、桂花树等作物,种植作物长势中等同时,查阅2016年9月份和2017年9月检验报告,表明有部分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但是农作物检测是合格的。此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举报“一直未赔偿村民损失”的问题。

   2018年6月20日调查组到营盘村密代江屯现场调查核实。密代江屯位于岛坪铅锌矿下游的农田共有67亩,小部分种植有柑橘、玉米、甘蔗,大部分丢荒。经询问村民和岛坪铅锌矿公司,岛坪铅锌矿公司一直未对密代江屯村民的农田进行补偿。该投诉的问题属实

   3.举报“水源被污染,导致崩山山体被破坏,水土流失”的问题内容部分属实。

   根据恭城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8日出具的相关监测报告显示,两个矿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达标,下游200米处的地表水超标0.01-0.02倍。2017年7月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对采矿区域治理。由于早期开采工艺简单,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却对崩山山体有一定破坏,大雨冲刷会导致水土流失。目前该公司正开展矿区废石废水治理,及覆土复绿工作。此项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职能部门严格履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2019年年底完成整个矿区土壤修复工作。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西岭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西岭镇营盘村密岱江屯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厘定受污染农田的面积,督促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与该村村民进行农田污染补偿协商,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补偿协议,如不能完成,建议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恭城岛坪铅锌矿公司依照《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恭城岛坪铅锌矿区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开展治理,确保按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废石治理工作,2020年底完成覆土复绿工作,恢复崩山生态环境。  

 

恭城县人民政府  


9  

D450000201806180050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云盘村密代江上游岛坪铅锌矿  

密代江上游的岛坪铅锌矿开采多年,没经过当地村民的同意。污染村民的农田,村民未得到相应的补偿款。矿场的矿渣堆放在小沟边,污染下游水源。曾将水样拿到县环保部门检测,检测结果水质未超标。农民将水稻拿到市相关部门检测,检测结果水稻含汞、镉等多种元素。  

恭城县  

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县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已被群众投诉,该公司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一直停产至今,所有矿区现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以及西岭镇政府相关人员成立调查工作组,深入到西岭镇营盘村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

   1.恭城县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在开采之时,与营盘村村委会签订了协议书,岛坪铅锌矿公司以解决物资以及村民用电的形式对营盘村村民进行补偿,营盘村村委会对此形式表示认可。恭城县岛坪铅锌矿公司于2011年1月1日与营盘村第6、7、8、9四个生产队重新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其中第7生产队为密岱江屯。因此不存在没经过当地村民同意就进行开采的情况。

   2.经调查组前往西岭镇营盘村密岱江屯与群众进行了解,以及查阅以往的土样监测结果,确实存在农田重金属超标情况。根据恭城县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反馈的情况,该公司在几十年的采矿作业过程中,并未接到该村村民就农田污染补偿问题的诉求,因此未对该村进行过相关补偿,现正请恭城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协商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3.调查工作组到恭城县岛坪铅锌矿公司的崩山矿区和老厂矿区现场查看,崩山矿区的矿渣建有宾格网、拦渣墙等防护措施,老厂矿区部分窿口的废石无防护措施,堆放在窿道口旁的山体边坡上,并未堆放在小沟边。根据恭城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两个矿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达标,下游200米处的地表水超标0.01-0.02倍。目前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对采矿区域进行治理。此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4.恭城县人民政府经向上级部门进行咨询,查明桂林市农业局农产品鉴定中心近两年没有与举报内容相符的送检记录和检测报告。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西岭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西岭镇营盘村密岱江屯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厘定受污染农田的面积,督促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与该村村民进行农田污染补偿协商,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补偿协议,如不能完成,建议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根据编制的《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对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窿口建设宾格网和拦渣坝,确保按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废石治理工作。

   3.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根据编制的《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扎实推进,确保于2019年底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10  

D450000201806180057  

灵川县八里四路八里街七彩小康城小区  

七彩小康城小区内的鼎鼎香饭餐饮店未将烟囱安装至楼顶,现将油烟排放于小区内,影响居民居住环境,柴油炉噪声扰民。  

灵川县  

大气、噪音  

    举报问题属实。

    鼎鼎香饭餐饮店位于八里街八里四路大圆盘七彩小康城小区一栋2-1门面,主要经营鼎锅饭、锅菜、油茶等。

    2018年6月22日,灵川县组织市容局、环保局及灵川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

    1.现场调查时,该店未营业,厨房未使用。该门面所在商住楼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安装有简易油烟净化设施。该店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将油烟排放口改建通向居民小区,并用塑料桶放置在排烟管底部防止油污乱排放。

    2. 该餐饮店室内炊具属于煤气炉,共有两台,安装在排烟管下方。炒菜时煤气炉鼓风机会发出明显声音。  

属实  

    1.已对鼎鼎香饭餐饮店下达停止经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6月30日前完善油烟处理设施;

    2.加装隔音设施,避免该店经营噪音扰民;

    3.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灵川县人民政府  


11  

D450000201806180072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思陇村三寨屯  

三寨屯小河的上游有一家冶炼厂,占用农田建设,已生产5年。该厂将生产废水排入该河,使河流受到污染,水体发臭。该公司的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附近空气刺鼻、刺眼。曾向当地政府、环保局投诉,未解决。投诉人要求冶炼厂搬迁。  

龙胜县  

水、大气  

    举报问题不属实。

    被投诉的冶炼厂为桂林全龙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12月获自治区环保局环评批复,项目于2013年4月建成,2013年11月获治区环保厅批复同意试生产,后因公司自身建设及验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至今未验收。2017年4月,思陇村村民反映该公司自建厂以来偷排废气、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赔偿损失,2017年5月4日,龙胜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通知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18年6月20日,龙胜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局、环保局、工信局、两高办、瓢里镇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硅锰合金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龙胜县瓢里镇思陇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1.3370公顷(水田1.1315公顷、田坎0.2055公顷(均为草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2165公顷(内陆河滩),共计1.5616公顷)”的内容,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全龙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有冷却水和冲渣用水闭路循环利用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雨污分流较为完善,配套建有原料场雨棚、雨水沟、雨水池、应急水池等设施。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废水排放口和偷排现象,也未发现浔江河(瓢里段)有水体发臭的现象。

    3.全龙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有一台负压式废气布袋除尘器,并配套建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尚未调试校准,未与桂林市环保局联网)。现场调查时,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生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废气总排口排放,布袋除尘器旁未感觉到有刺鼻、刺眼等身体不适的情况。

    4.环保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都能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2017年、2018年,龙胜县环保局先后对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完善、厂区部分污水无组织排入环境、部分矿热炉烟气不经过布袋除尘器向外排放、项目尚未完成环保验收、冷却水池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烟气排气管道存在破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等处置。  

不属实  

    1.责令该公司立即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限于9月20日前完成;

    2.向全龙公司下达了《关于对桂林全龙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的通知》,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启动相应程序。

    3.关于投诉人要求冶炼厂搬迁的问题。龙胜县将进一步研究,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龙胜县人民政府  


12  

D450000201806180080  

平乐县同安镇大冲纸厂旧址 采洗砂点  

同安镇一个丁姓老板在距离大冲水河边100米处(同安镇大冲纸厂旧址)用高压水枪洗砂。洗砂产生的黄泥浆水流至河里,冲到下游十几个村的农田里。曾向县政府、环保局、国土局反映,一直未解决。  

平乐县  

水、其它污染、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采洗砂点位于同安镇大冲纸厂旧址附近,当事人为丁XX,堆洗砂点面积约50多平方米,主要是利用雨水和抽取山塘水池的水冲洗带泥山砂,沿山冲沟往下流入沉砂池,再利用山冲水的冲洗往下流入堆砂平台,属无证开采、无证加工,转卖得利。

   2018年6月19日平乐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同安镇人民政府到该采洗砂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

   1.该洗砂点2018年6月15日已被同安镇执法检查时停止并拆除了水管等设施。2018年6月19日现场查看时洗砂采砂点无人员在场,已无洗砂、采砂作业行为,采洗砂点现场没有发现采洗砂机械设备。洗砂点旁的山沟中有少量洗砂后的淤泥,但下游300米处已无淤泥,沟水清澈。下游灌溉农田区距洗砂点约2公里,洗砂点下游未发现黄泥浆情况。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2.平乐县人民政府、环保、国土等部门2016年来未接到对大冲洗采砂点的投诉。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3.据调查了解,今年清明节后,丁XX从广东回来偷偷利用节假日进行非法洗砂,逢大雨时利用雨水、山塘水冲洗山砂,没有机械开采行为。两个多月来采洗砂约20立方米左右,获利约1600元左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18年6月15日,平乐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已对该采洗砂点进行取缔,摧毁所有可能与非法采洗砂有关的设施,杜绝再出现非法采洗砂。

   2.平乐县人民政府将继续组织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平乐供电公司等单位对容易产生的采砂、洗砂点进行巡查打击,加大打击非法采洗砂行为力度,杜绝打击过后的非法采砂洗砂行为死灰复燃。  

 

平乐县人民政府  


13  

X450000201806180012  

全州县才湾镇南洞村委全资二级公路  

反映全资二级公路的施工建设导致项目沿线的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南洞村委罗家村、贺家湾、背竹山、黑桃坪村的大量农田树林被破坏,出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村民房屋受到破坏等问题。  

全州县  

土壤、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9日全州县委、县政府委派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才湾镇和全州天湖二级公路全州段建设工程指挥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

   全资二级公路项目办理了项目可研、用地预审、使用林地、环评审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选址等行政审批手续。全州县才湾镇南洞村委罗家村、贺家湾、背竹山、黑桃坪村等自然村在全资二级公路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该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爆破产生的滚石损坏了部分土地、林木,项目二、四标段施工单位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有超红线范围取土和弃土情况,没有将废土渣运送至专用场地堆放,雨水冲刷上下边坡后导废土渣下滑损毁了部分村民的田地、山林、水电站引水渠及灌溉渠道。因该项目少批多用、破坏林地,涉嫌非法超审批占用林地22.8401公顷、非林地(耕地)2.7325公顷。2018年5月全州县森林公安局对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一事刑事立案,刑事拘留三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全资二级公路项目业主在2018年9月30日前对损毁的田地、山林、水电站引水渠及灌溉渠道进行清理整改,做好复绿工作(由县林业局监督实施),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由县水利局监督实施)。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全资二级公路全州段工程指挥部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业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全资二级公路全州段工程指挥部和才湾镇督促协调项目业主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全州县人民政府  


14  

X450000201806180016  

全州县才湾镇南洞村委茶亭坳段  

反映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南洞村委茶亭坳段村民承包种植的树苗、林地在天湖风电项目、全资二级公路四标段、首科公司天湖旅游胜地这三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遭受损毁,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全州县  

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全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委派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才湾镇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

   1.国电优能全州风电项目一期天湖风场工程项目和二期盛坪风电场工程项目办理了项目核准、环评审批、使用林地、建设用地、建设选址、水土保持等行政审批手续。三期青山口风电场工程于2018年4月3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州青山口风电场工程的核准批复》,其他审批手续正在办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塌方破坏了部分植被,损毁了部分村民征地外的土地和树木,由于征地外补偿的价格原因,没有与部分村民达成协议,国电优能全州风电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先行支付部分青苗补偿费6万元。

   2.全资二级公路项目办理了项目可研、用地预审、使用林地、环评审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选址等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爆破产生的滚石损坏了部分土地、林木。该期项目二、四标段施工单位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有超红线范围取土和弃土情况,没有将废土渣运送至专用场地堆放,雨水冲刷上下边坡后导废土渣下滑损毁了部分村民的田地、山林、水电站引水渠及灌溉渠道。同时,因该项目少批多用、破坏林地,涉嫌非法超审批占用林地22.8401公顷、非林地(耕地)2.7325公顷。2018年5月全州县森林公安局对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一事刑事立案,刑事拘留三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首科公司天湖旅游胜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该项目办理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用地审查、水土保持、地震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未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其中茶坪行政综合服务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部分植被,损毁了部分村民征地外的土地和树木。由于征地外的补偿受不同价格的影响而造成了部分补偿纠纷。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国电优能全州风电有限公司依法办理青山口风电场工程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由县风电办监督协调)。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首科旅游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对未批先建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由县环保局监督实施)。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全资二级公路项目业主在2018年9月30日前对损毁的田地、山林、水电站引水渠及灌溉渠道等进行清理整改,做好复绿工作(由县林业局监督实施),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由县水利局监督实施)。

   4.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县风电办、全资二级公路全州段工程指挥部、县首科旅游项目办和才湾镇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业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

   5.全州县风电办、全资二级公路全州段工程指挥部、县首科旅游项目办和才湾镇要督促协调项目业主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全州县人民政府  


15  

X450000201806180045  

七星区穿山东路22号燕子油茶小吃店  

反映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22号靠路边的一家燕子油茶小吃店通宵经营烧烤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油烟未经处理直接从楼顶排放,影响到周边兰乔圣菲小区等居民的生活。  

七星区  

大气  

    举报问题属实。

    七星区燕子小吃店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20号1栋1号门面,实用面积约120平方米,主要经营餐饮服务。

    2018年6月19日,七星区环保部门对燕子小吃店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燕子小吃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因装置故障已停止使用。店铺产生的餐饮油烟未经净化处理即直接高空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要求七星区燕子小吃店立即进行整改。该店于6月20日请专业队伍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修,因损坏严重,无法维修。该店于6月21日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完毕。  

 

七星区人民政府  


16  

X450000201806180055  

资源县桂林市广鑫矿业有限公司,  

反映桂林市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采矿证过期的情况下私自偷挖煤干石,破坏当地的山林。该矿区位于资源县城直距16公里的田头村一带,属资源县车田乡管辖。  

资源县  

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资源县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发现:

    1.桂林市广鑫矿业有限公司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在资源县车田乡田头水村进行铅锌矿勘探(有限期:2016年7月9日至2018年6月10日),其矿产资源勘探行为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办理相关环评手续。该公司这两年只进行铅锌矿勘探,没有开采煤矸石,目前勘探活动已结束。

    2.在该地偷挖煤矸石的实为资源县资源镇修睦村第十七组村民莫某某。该村民于2017年5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在田头水村沙洲头组(桂林市广鑫矿业有限公司的控矿权范围内)偷挖煤矸石。资源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26日已进行制止并立案查处,2017年11月2日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6500元,罚款16950元的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采矿行为,拆除采矿设备,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部分属实  

    1.针对桂林市广鑫矿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进行矿产勘探活动的行为,资源县环境保护局已与资源县国土资源局核实该公司的相关情况,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进行铅锌矿勘探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针对开采后场地的植被未得到恢复的问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已要求资源县林业部门对该矿地进行耕植土覆盖,恢复植被,限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3.资源县国土部门将加强巡查力度,杜绝辖区内非法采矿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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