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规定》主要有三大特点:程序更简,大部分出口食品企业可免于现场检查,通过文件审核予以备案;速度更快,技术审核总时长压缩至20个工作日,努力实现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零等待”;服务更优,延长备案有效期,由四年延长至五年等。新《规定》发布后,南宁局对辖区所有出口食品企业和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及时开展集中宣贯,免费培训,让其早日了解新要求。此外,南宁局还通过推行备案办理无纸化、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等,不断提高备案办理效率,积极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放、管、服”,使管理更加科学高效、责任更加明确完善、监管更加依法规范、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促进南宁食品出口贸易健康顺利发展,提升南宁出口食品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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