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称“临猗苹果滞销”当地表示夸大事实,记者调查发明“滞销大爷”悲情牌在电商平台被滥用
揭开“网售滞销水果”悲情牌套路
近日,山西临猗县政府发布的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引发关注。声明中称,多个电商发布“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策划,利用打“悲情牌”营销临猗苹果,给当地果业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并且营销内容有诸多夸大失实之处。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在大众号和电商平台中,仍有商家以滞销作为营销宣传方式来售卖苹果。而除了临猗苹果外,还有多个商家以“苹果滞销”、“鲜笋滞销”、“菠萝滞销”等为由头售卖商品,采取的都是统一名老人的照片作为宣传图。对此,电商客服表现商家或涉嫌侵略肖像权,平台也会对商家销售行动进行监视。
事件
“临猗苹果滞销”?当地称夸大事实
5月7日,山西运城临猗县政府宣布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申明。该声明称,近期,多个电商平台发布了“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谋划,应用打“悲情牌”方法营销临猗苹果,这给运城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了重大影响。经全面深刻查证,该信息内容有诸多夸张失实之处。
据临猗县政府考察,报道所选用视频、图片均拍摄于2016年以前,有的还采用“摆拍”方式,刻意营造果农的清苦形象。此外,为最大限度地博撤消费者同情,电商刻意打造临猗苹果“丑”的特色,所浮现出来的苹果都是有果锈疤痕、麻点、斑点、龟裂的次等果,此类苹果是客商将优质苹果筛选收购当前余下的残次苹果,仅占很小的比例。
临猗县政府在声明中还称,个别平台采用不当手腕获得了加盖当地乡、村及果业部分公章的资料配合宣传,并且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大多平台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造成了苹果价钱的分歧理稳定。
据调查,主打悲情牌是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广东徐闻的菠萝、安徽一带的蜜橘等农产品也都曾被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营销,目标是为了吸引世人眼球,博取花费者同情,短期、部分的便利了果农售果,但从全局和久远来看,侵害的是整体品牌形象和全部果农的整体好处。
昨天,北青报记者在一家电商平台上搜寻看到,仍有不少商家以“爱心助农”、山西“4000万斤苹果滞销”等为名销售临猗苹果。其中一家声称售卖临猗滞销苹果的商家售卖8.5斤装苹果定价为28.7元,而发货地显示的则为广东深圳。在其宣传页面中,一名老人用胳膊擦眼睛,手里攥着多少张10元跟5元的纸币。在其余图片中,有的是大量霉变或是破坏的苹果堆在地上,有的是老年农户手拿苹果站在村庄里。宣传中不乏“果农心急如焚”、“欲哭无泪”等字眼。商品评论显示,不少买家是冲着助农的宣传来买的。卖家则对北青报记者否认,店铺地址在深圳,但宣称照片是“友人部署员工去产地拍的”。
调查
被滥用的“滞销大爷”
北青报记者懂得到,除了“临猗苹果滞销”外,还有多个商家以“宣传滞销”来售卖商品,其中包括菠萝、鲜笋等食品,还包括了毛毡等用品,而令人惊奇的是,不少商家的宣传图片用的都是同一名老人的照片,这名老人也在网上被冠以“滞销大爷”的名号。
其中一家售卖苹果的店铺中,宣扬图左边是这位白叟,右边是大批苹果,右下角写有“苹果待销,爱心辅助”。苹果售价10斤27.9元,运费为20元。
商家在宣传中称,“当地天然环境只合适种苹果,经济收入十分有限。闭塞的交通使得年年丰产的果子烂在面前卖不出去。”商家还配有当地果农、简陋屋宇和大量苹果的照片。
在宣传中,商家一会儿说畅销苹果产自河南商丘虞城县,一会又称发货地为徐州丰县大沙河镇。
对此,北青报记者联系了虞城县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确实多种植苹果,但今年不据说有滞销情况,“这是一种营销方式,有夸大营销的成分。”大沙河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存在农产品滞销情况,但目前应当已经将库存处理结束,即使仍有留存苹果,也不倡议购买,同时大沙河镇完整不存在交通闭塞的情况。
另一家售卖“野生小笋”的店家同样用了“滞销大爷”的照片。宣传图中老人形象不变,只是右侧的画面换成了笋,也配有“追求赞助”的文字。
店家告知北青报记者,笋子来自桂林临桂区,他并不认识“滞销大爷”,用这张照片只是因为“看他好拉生意”,并且还有良多不同的商家也都在用大爷的照片来笼络顾客。店家还表示由于这类“野生小笋”只有一个月的上市期,用了“滞销大爷”照片以后确切对销量有些帮助,“生果、米粉,好多用他的,咱们也不是一家的。”
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桂林市临桂区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当初已经由了挖笋节令,也没听过有滞销的农产品,“笋子个别都是清明前后挖来吃的,现在的笋子都很老了,而且当地的种植基地也没有那么大的范围,大多都是野生的,不可能产生滞销的。”
通过图片识别搜索,北青报记者输入“滞销大爷”的头像照片后,所辨认出来的商品多达十种以上,并且商种类类和产地都有所不同,除了苹果、笋以外,还有柠檬、甜瓜、枇杷等食物,甚至包含月季苗、灯具等商品,宣传图右下方均写有“寻求帮助”或“帮帮我们”的字样。
回应
平台称“滞销大爷”照片或涉嫌侵权
昨天,北青报记者接洽了网络电商平台客服,对商家以“滞销”为名来售卖商品,客服表示,用户如发现情形不符能够进行投诉,工作职员会进行处置。
此外,公司也有大数据库,会对商家进行监督。此外,客服人员在看过“滞销大爷”照片之后表示,多家店铺都采用这位大爷照片作为宣传,已经涉嫌侵占肖像权,“店家用网页制造的,大爷有权力维护本人的权利,如果大爷找来,平台确定会对他负责任。”
律师
店家虚假宣传应承当相应行政义务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店家以滞销为名销售临猗苹果等商品,陈说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峻水平,已经涉嫌《中华国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中划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相干规定,经营者或可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撤消营业执照。
对于消费者维权问题,韩骁先容,网上店家的虚假宣传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苹果等商品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但消费者与店家协商一致,可以请求退货退款。
另外,店家基于欺诈的成心,实行了虚伪宣传的欺诈行为,使消费者发生了过错意识,并基于毛病认识购置了其果品,假如造成了消费者财物丧失(比方消费者花高价买回带有疤痕、麻点、龟裂的次等果),则其行为涉嫌讹诈。记者 郭琳琳 实习生 张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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