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源市环保局颁布了第二批拟入库的16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这些机构可按照相干划定从事局部环境监测运动,所出具的监测成果将获市、县环保部分认可。
加快改变政府环境监测职能,翻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应模式,是国度、省、市推动深入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去年,河源市专门制订了《河源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实行计划》,踊跃稳当地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有序领导社会气力参加环境监测服务供给,放开合适社会力气承当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
市环保局通过建设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信息履行动态治理。拟在河源市发展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按请求递交入库申请,经市环保局审核通过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录入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布。
据懂得,去年,首批33家机构入选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已进入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的监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可从事下列环境监测活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省控以下传染源监视性监测;环境品质主动监测体系运行保护、环境质量监测;接收第三方委托,从事企业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估现状监测、排污申报监测、建设名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辐射监测、干净出产审核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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