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纪律委员会对五起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2017年7月,在红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学院组织41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到红河流域森林公园参观。报销费用为2907元,主要责任由学院党支部书记刘文宝承担,党政办公室主任张洪涛直接负责,2018年3月刘文宝、张洪涛分别受到党的警告和处罚;违纪资金被追缴。
97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邓云泉非法向医院医生支付9240元;2017年2月至12月,邓云泉在被借调员工徐某领取原单位工资时,非法向徐某支付3万元;2018年3月,邓云泉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和处罚,资金违规。收集了弟子。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公司报销个人餐费及加油费2475元,由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刘晓红领导,2017年12月刘晓红参战。内德、党纪处分,违纪资金收缴。
合阳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单位干部李永成收受礼品违反规定,2017年11月,李永成在设施用地调查过程中,非法收受相关企业540元烟酒,2018年1月,李永成被行政部处罚。收集行政警告和违纪资金。
9733 2017年12月,朱向红通过手机短信向232人发送了祖母去世的消息。葬礼期间,她共收到674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朱向红受到党的警告和处罚,违纪款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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